方正电机: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翁伟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黄成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卢美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黄成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电话:0578-2171041、0578-2021217
邮箱:chengwei.huang@fdm.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个人简历
翁伟文,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籍。1991年7月至1996年6月,在深圳科润电脑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开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199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翁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201,981股。翁伟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成伟,男,1996年出生,中国籍。历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事科科员,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助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黄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黄成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卢美玲,女,1980年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1999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丽水方正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助理会计、主办会计;
2005年1月至2008年8月任浙江方德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08年9月至今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23年9月至今任中共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截至本公告日,卢美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