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7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牛铭奎先生、董秘牟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收到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牛铭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新能源电驱事业部总裁。牟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牛铭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870,000股,牟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25,050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牛铭奎先生、牟健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书面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补选新的董事。公司董事会对牛铭奎先生、牟健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翁伟文先生、黄成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翁伟文先生、黄成伟先生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