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证通电子(002197)公司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3】第0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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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1-2

附表

附表3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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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3】第0735号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8日签发了勤信审字【2023】第1144号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证通电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证通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等相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证通电子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证通电子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证通电子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证通电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报告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仅供证通电子公司2022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表: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