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的公告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的公告本公司股东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4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4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科新”)《关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6),玄元科新计划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
二、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玄元科新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期限届满,已收回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的全部股份。玄元科新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玄元科新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符合此前预披露的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