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07  嘉应制药(0021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4年12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能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28,060,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1,700,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6,360,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77%。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386,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1,700,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686,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58,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弃权2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084,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27%;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8%;弃权2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方案调整的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3,098,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959%;反对1,6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4%;弃权17,8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9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50,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750%;反对1,6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38%;弃权17,8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5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闵鑫、郭倩伶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