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朱拓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朱拓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朱拓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项目经理、副总裁、上海睿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监、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锐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朱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华枫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同济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及监事、上海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通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查询,华枫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