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晶电子,证券代码:002199)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信息的核实情况
近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庆跃先生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庆跃先生拟将其持有的14,5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562%)作价人民币90,915,000元(每股6.27元,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09%)转让给宁波宁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第一大股东李庆跃先生、第二大股东蓝海投控分别征询,公司、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李庆跃先生及方彩珍女士、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对李庆跃先生的征询函及回函;
2、公司对蓝海投控的征询函及回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