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2024年度业绩预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2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利润总额 | 亏损:6,000万元 – 9,000万元 | 亏损:6,665.42万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6,000万元 – 9,000万元 | 亏损:6,659.56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6,500万元 – 9,600万元 | 亏损:7,274.62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25元/股 – 0.37元/股 | 亏损:0.27元/股 |
营业收入 | 17,000万元 – 24,000万元 | 17,324.25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16,700万元 – 23,900万元 | 17,262.26万元 |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与其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年度,公司所处电子元器件行业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主要产品销售单价未见好转,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亏损。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拟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2,300万元至3,30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500万元至2,000万元。
3、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500万元至600万元。
四、 风险提示
根据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显示,公司预计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持续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