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关于高管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股东胡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胡林先生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股票意向申报书》,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胡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5,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461,435股,高管锁定股股数为1,384,303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5、减持数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1,4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
6、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胡林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胡林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高管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高管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高管人员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高管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胡林先生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股票意向申报书》。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