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本次交易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价格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当前融资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价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3、同意将《关于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申请银行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照当前融资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甘肃九鼎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关于公司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居学成、姜林、朱鉴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