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4)。因工作失误导致该股东大会通知中的“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中的“网络投票时间”有误以及“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议案8的备注栏未勾选投票,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1、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
8.00 | 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更正后:
1、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
8.00 | 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广大投资者以《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为准。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