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重新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7-18  正威新材(002201)公司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重新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拍卖标的物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翼威”)持有的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5,210,1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06,403,900股的23.69%,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7%。

2、上述25,210,100股股份已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并被深圳市银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阙新材料”)竞得,此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对该股份重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3、截止本公告日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近日收到福州中院发来的《网络拍卖通知书》[(2023)闽01执恢293号之三],获悉公司股东深圳翼威持有的本公司25,210,1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将被福州中院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重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现将本次重新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拍卖时间拍卖 平台拍卖人原因
深圳翼威25,210,10023.69%3.87%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福州中院司法 拍卖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正威”)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深圳翼威106,403,90016.33%20,996,100016.48%注13.22%
25,210,100注2023.69%3.87%
62,296,425注3058.55%9.56%
5,497,375注405.17%0.84%
西安正威41,320,0006.34%0000
合计147,723,90022.67%108,502,6250-16.65%

注:1、深圳翼威被拍卖的20,996,100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48%,计算基数为其未拍卖前持有的127,400,000股股份。

2、深圳翼威被拍卖的25,210,100股股票于2024年5月24日被银阙新材料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得,此次福州中院对该股份重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3、深圳翼威被拍卖的62,296,425股股票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的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深圳翼威被拍卖的5,497,375股股票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的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合计持有公司147,723,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67%,且已全部被司法冻结,部分股份被质押或轮候冻结。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完成过户,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减少,公司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更,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

前该司法拍卖事项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的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应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任何其他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自)媒体、论坛或股吧里的言论、其他非指定媒体媒介上发表、留存、转载、链接的信息均非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拍卖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