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关于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9-25  正威新材(002201)公司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的概述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磨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磨具”)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工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工业”)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8月1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以自有的不动产、设备,为九鼎新材新增提供不超过(含)10,000万元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8日、2024年7月24日和2024年8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4)、《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4)、《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5)、《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9)。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九鼎新材的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ZRCDK2024092000139)(以下简称“主合同1”),合同约定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为九鼎新材提供990万元的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业务期限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

24日。

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HT2024092000033852),合同约定南通众和为九鼎新材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的主合同1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九鼎新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369-1号),公司为主合同1的贷款业务向南通众和提供抵押反担保,保证期限与《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HT2024092000033852)约定的保证期限一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369-2号)为主合同1的贷款业务向南通众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限自南通众和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次日起三年。

(二)九鼎磨具的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055)(以下简称“主合同2”),合同约定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为九鼎磨具提供990万元的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业务期限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

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科创”)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HT2024092000033770),合同约定南通科创为九鼎磨具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的主合同2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通科创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科字第111-1号),约定公司为主合同2向南通科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限自南通科创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次日起三年。

(三)九鼎工业的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041)(以下简称“主合同3”),合同约定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为九鼎工业提供990万元的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业务期限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

南通科创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DBHT2024092000033757),合同约定南通科创为九鼎工业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的主合同3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通科创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科字第112-1号),约定公司为主合同3向南通科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限自南通科创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8,636.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5443%,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19,749.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058%,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8,887.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85%。上述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139);

2、《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HT2024092000033852);

3、《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369-1号);

4、《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369-2号);

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055);

6、《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HT2024092000033770);

7、《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科字第111-1号)

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041);

9、《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HT2024092000033757);

10、《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科字第112-1号)。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