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新材: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6-18  九鼎新材(002201)公司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的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的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九鼎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 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磨具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磨材”)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 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 孙公司江苏九鼎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建材”)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 万 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九鼎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工业”)提供总 额不超过15,000 万元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1 日、2026 年5 月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7)、《关于公司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31)。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 年6 月24 日、2025 年9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33)、《关于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56),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及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九 鼎磨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应的债务均已结清,相应的担保责任均已结束。

近日,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及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九鼎磨材与光大银行 南通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孙公司九鼎磨材、九鼎工业与江苏如皋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 下:

(一)对九鼎材料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202601611111106)(以下简称“主合同1”),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材料提供最 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6 年6 月17 日至2027 年6 月16 日止,并依主合同1 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4), 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26 年6 月17 日起至2027 年6 月16 日 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6 保), 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材料签订的主合同1(含依主合同1 签订的具体授信 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 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材料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对九鼎建材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202601611111107)(以下简称“主合同2”),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建材提供最 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6 年6 月17 日至2027 年6 月16 日止,并依主合同2 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5), 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26 年6 月17 日起至2027 年6 月16 日 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7 保), 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建材签订的主合同2(含依主合同2 签订的具体授信 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 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建材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对九鼎磨材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202601611111108)(以下简称“主合同3”),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磨材提供最 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6 年6 月17 日至2027 年6 月16 日止,并依主合同3 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8), 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26 年6 月17 日起至2027 年6 月16 日 止。

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8 保), 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磨材签订的主合同3(含依主合同3 签订的具体授信 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

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磨材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材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3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4”),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4,0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2026 年6 月17 日至2029 年5 月26 日。

公司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4 号),约定公司为如皋农商行与九鼎磨材签订的主合同4 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九鼎磨材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对九鼎工业的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1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5”),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4,5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2026 年6 月17 日至2029 年5 月26 日。

公司与如皋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2 号),约定公司为如皋农商行与九鼎工业签订的主合同5 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九鼎工业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1,901.6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8%,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31,901.6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8%,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上述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601611111106);

2、《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4);

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6 保);

4、《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601611111107);

5、《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5);

6、《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7 保);

7、《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601611111108);

8、《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01631311218);

9、《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01611111108 保);

10、《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1 号);

1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2 号);

12、《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3 号);

1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26】第0617062804 号)。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