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6-08  金风科技(002202)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goldwind.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24)。截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根据公司收到的股东参会回执,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8.15条的规定,公司以本提示性公告再次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凡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且于2024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凡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并于2024年5月24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有权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25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点票监察员的代表。

7、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一)》
2.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3.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金风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00《金风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00《金风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
7.00《金风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00《金风科技2023年度报告》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00《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代
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00《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00《关于推荐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中,第4.00项及第6.00-13.00项议案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00-9.00项及第13.00项议案为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0-3.00项议案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00项议案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第1.00-3.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4.00项议案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

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4年6月25日下午13:30-14: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喆

联系电话:010-67511996 传真:010-67511985电子邮箱:goldwind@goldwind.com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2;

2、投票简称:金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 是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一)》
2.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3.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金风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00《金风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00《金风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
7.00《金风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00《金风科技2023年度报告》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00《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00《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00《关于推荐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