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的进展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海亮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香港海亮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印度尼西亚设立控股子公司—印尼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年产10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的建设运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4】271号)、国家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300202401219号)。公司已完成本次投资涉及的发改委、商务部门的备案登记事宜。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