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建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童莹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