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波)
本人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7年5月18日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至今。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16次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3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在历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审阅了会议文件和议案,在董事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2022年度所有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2年度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杨波 | 16 | 3 | 13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结合自身经验与专长提出优化建议,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一季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租用关联方厂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关于与唐山赛维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和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舆情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核查并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各项议案,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并就部分重大投资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专门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自身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的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投资者保护意识和能力。今后,本人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职责。
三、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2023年工作
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五、联系方式
姓名:杨波
电子邮箱:yangbo0819@sina.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波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