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3  国统股份(002205)公司公告

编号:2026-02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2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5 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2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 号 鸿瑞豪庭3 栋6 层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姜少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4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928,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708%。其 中中小股东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789,71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9630%。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7,428,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99,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90%。

3.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董事、高管,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 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824,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206%;反对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73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公司原独立董事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谷秀娟女士在宣读完毕 董事会工作报告后,向与会股东宣读了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7,917,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812%;反对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7,818,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103%;反对1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弃权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79,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594%;反对100,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54%;弃权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 度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57,917,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803%;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21%;弃权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陈盈如律师、赵柯晨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 次股东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