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3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上述3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万份将予以注销。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4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上述4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37万份将予以注销。
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51万份调整为2,32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220人调整为217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54.9万份调整为320.53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69人调整为65人,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
二、注销进展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
票期权的申请。2023年4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