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4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初珍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2)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标,公司应对4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256.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98.5万股,回购价格为2.8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