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海 利 得(002206)公司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422.01万元,较2020年度上升45.56%,故不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合计682.2万份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合计

154.18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综上,合计注销836.385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注销进展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2024年4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注销完成后,此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