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对公司董事长罗音宇先生辞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燕润投资”)向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克拉玛依城投”,公司现控股股东)转让所持公司47,169,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股份,已于2023年8月10日完成过户。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燕润投资通知罗音宇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等职务,且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相关协议约定。罗音宇先生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根据有关规定,罗音宇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目前,罗音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应当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缺额董事的补选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完善工作,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独立董事:汤洋李晓龙刘红现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