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公司办公楼第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现任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简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的股东共1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80,646,7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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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情况: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80,298,0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41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4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31%。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现场参加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的中小股东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6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00%。其中:现场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8,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4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31%。
5. 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简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吕占民先生,独立董事汤洋女士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晓龙先生、刘红现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通过腾讯会议方式接入;公司现任监事赵树芝女士、张明明先生、王楠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刘峰先生,副总经理佐军先生,总工程师蒋建立先生,财务总监刘艳女士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6.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军先生、周剑萍女士、盛洁女士、全源先生,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杨亮先生、原野先生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甘建萍女士通过腾讯会议方式接入。
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得志律师、匡彦军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补选林军先生、周剑萍女士、盛洁女士、全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10月24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
总表决结果如下:
1. 补选林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80,595,1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
2. 补选周剑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80,595,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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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补选盛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80,595,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
4. 补选全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80,595,1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 补选林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15,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57%。
2. 补选周剑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15,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38%。
3. 补选盛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15,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38%。
4. 补选全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15,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57%。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补选甘建萍女士、杨亮先生、原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3年10月24日起、至下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止。
总表决结果如下:
1. 补选甘建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80,595,1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
2. 补选杨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80,595,1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
3. 补选原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80,595,1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 补选甘建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315,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48%。
2. 补选杨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315,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48%。
3. 补选原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315,209股,占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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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得志律师、匡彦军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