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09  准油股份(002207)公司公告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前期中标结果,近日公司与关联方城投油砂矿公司签署了第二批次的《钻井工程合同》和《钻前(井场、道路)工程施工服务合同》,合同暂定金额分别为3,252万元、120万元,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两份关联交易合同依据公司2023年参与关联方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签订,公司中标承揽相应业务是否能增加公司当期及今后的盈利,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地质条件、自然环境、内部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9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10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关联方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城投油砂矿公司”)“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项目钻井工程(框架)项目”和“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项目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框架)项目”的投标,并顺利中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9月21日、10月9日、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关于参与关联方相关项目投标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根据中标结果,上述中标项目的入围有效期为自入围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1月与城投油砂矿公司签署了第一批次的《钻井工程合同》和《钻前(井场、道路)工程施工服务合同》,具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43、2023-052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城投油砂矿公司签署了第二批次的《钻井工程合同》和《钻前(井场、道路)工程施工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钻井工程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开发工程2024年钻井工程(准油)。

2.实施区域:风城B区、风砂72断块。

3.工作量:预计直井2口、水平井11对,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单井交井工期:统一为10天,经甲方同意可分批交井的,按甲方同意的期限交井并考核。

5.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单井钻井工期执行钻井工程方案工期要求,SAGD双水平井生产井单井钻井工期12天,SAGD双水平井注汽井单井钻井工期12天,直井单井钻井工期5天。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单井实际工期每超过合同单井考核工期一天,扣除违约金2000元/天。

6.承包方式:甲方提供表层套管、油层套管、技术套管、筛管、标节、各类转换短接、采油树,其余乙方包工包料。

7.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不含税暂定总价:金额3,252万元,本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9%,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按照新税率执行。

8.结算原则: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9.付款方式:

(1)一次支付:年底按照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资料上交并考核合格后的工作量结算,在开具发票后30日内办理结算,完成结算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工作量价款。

预留合同金额3%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三十日内予以付清。

(2)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乙方需在票据结算前,向甲方提供票据结算证明。

9.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钻前(井场、道路)工程施工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开发工程2024年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准油)。

2.服务内容:风城B区、风砂72断块钻前工程(井场、道路)等施工。3.工作量:预计直井井场4个,水平井井场17个,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4.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审批。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盖章生效之日开始至甲方要求之日止。6.工程期限:以甲方井场(道路)施工通知单为准。7.本合同价款为:暂定120万元人民币。本费用为不含税价格(税率为9%),适用税率可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并支付给乙方。8.支付方式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一次支付:年底按照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资料上交并考核合格后的工作量结算,在开具发票后30日内办理结算,完成结算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工作量价款。预留合同金额3%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三十日内予以付清。

(2)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乙方需在票据结算前,向甲方提供票据结算证明。

9.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