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的审核意见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