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合肥城建(002208)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胡远航先生 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 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陈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2661906

传真号码:0551-62661906

电子邮箱:hucdcc@126.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陈诚先生简历

陈诚先生: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19 年7 月加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专业经理。现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诚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