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1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 号汇通 大厦1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力宾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820 人,代
表股份816,533,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25%。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4 人,代表股份 796,066,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135%。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6 人,代表股份20,466,53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1%。
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818 人, 代表股份20,615,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7%。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 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提案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08,449,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00%; 反对5,930,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3%;弃权 2,15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637%。
同意12,532,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883%;反对5,930,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7684%;弃权2,15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34%。
提案2.00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808,495,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56%; 反对5,994,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2%;弃权
2,0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502%。
同意12,577,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109%;反对5,994,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0783%;弃权2,0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8%。
提案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07,049,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85%; 反对5,976,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9%;弃权 3,50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95%。
同意11,132,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974%;反对5,976,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9900%;弃权3,50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26%。
提案4.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808,596,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80%; 反对5,876,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7%;弃权 2,05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523%。
同意12,679,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037%;反对5,876,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5050%;弃权2,05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
提案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808,424,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0%; 反对6,568,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5%;弃权 1,5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85%。
同意12,507,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689%;反对6,568,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8635%;弃权1,5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75%。
提案6.00 《关于2026 年度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808,460,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3%; 反对6,798,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6%;弃权 1,27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61%。
同意12,543,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421%;反对6,798,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9763%;弃权1,27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16%。
提案7.00 《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805,407,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75%; 反对9,456,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2%;弃权 1,66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043%。
同意9,490,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356%;反对9,456,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8716%;弃权1,66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3,718,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638%; 反对5,60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830%;弃权 1,5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3532%。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795,672,8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回避本提案表决。
同意13,474,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580%;反对5,60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2016%;弃权1,5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0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09,380,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0%; 反对5,640,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8%;弃权 1,5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52%。
同意13,462,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037%;反对5,640,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3622%;弃权1,5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41%。
提案10.00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809,353,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7%; 反对5,692,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1%;弃权 1,4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22%。
同意13,436,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747%;反对5,692,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6100%;弃权1,4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53%。
提案1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07,710,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95%; 反对7,553,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1%;弃权 1,2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54%。
同意11,793,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051%;反对7,553,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6.6409%;弃权1,2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40%。
提案12.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06,849,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40%; 反对8,418,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弃权 1,2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50%。
同意10,931,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263%;反对8,418,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8357%;弃权1,2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8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并向股 东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少勇、高纪委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