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疏忽,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更正情况
1.《2022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之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补充和更正:
更正前: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更正后: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2月28日和3月2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公司液态胶车间冷炼工序正在生产,7台捏合机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其中正在使用的2台捏合机产生的粉尘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通过车间打开的大门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规 |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关于“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 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 | 无 | 已交罚金,已整改到位 |
避环境监管。 | 式排放 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 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三章 第五条§3.5.1 中关于“裁量起点(权重 10%)、部分污染防治设 施不正常运行(权重0%)、排放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污 染物(权重 0%)、排放口位于一般区域(权重0%)、违法行为 持续1 天以下(权重0%)、近二年同类违法行为(含本次)1次(权重 0%)、配合调查(权重0%)”的规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局对公司处壹拾万元罚款。 |
2.《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二、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和更正:
2.1更正前: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朱恩伟 | 现实际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现实际控股股东 |
镇江扬中市朝宇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京城市之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江苏信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江苏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内受同一方控制 |
广东宏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内受同一方控制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内受同一方控制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前实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桂林坤弘量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前实际控股股东对其存在重大影响的公司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镇江新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隋田力 | 前实际控制人 |
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江苏迈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杨鑫 | 前法定代表人 |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前实际控股股东 |
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龚锦娣 | 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
朱燕梅 | 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
更正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朱恩伟 | 现实际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现实际控股股东 |
镇江扬中市朝宇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京城市之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江苏信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江苏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内受同一方控制 |
广东宏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内受同一方控制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内受同一方控制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前实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桂林坤弘量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前实际控股股东对其存在重大影响的公司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镇江新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隋田力 | 前实际控制人 |
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江苏迈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前实际控人控制企业 |
杨鑫 | 前法定代表人 |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前实际控股股东 |
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龚锦娣 | 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
朱燕梅 | 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
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2.2更正前: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DMC\生胶 | 2,009,008.85 | 3,000,000.00 | 否 | 0.00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采购DMC | 819,690.27 | 2,000,000.00 | 否 | 0.00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混炼胶、硫化剂 | 1,175,477.88 | 3,000,000.00 | 否 | 17,755,752.21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3台捏合机租赁及采购费 | 1,686,318.58 | 2,000,000.00 | 否 | 11,101,184.90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955,080.19 | 1,000,000.00 | 否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混炼胶 | 3,789,782.48 | 0.00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销售混炼胶、固定资产 | 1,566,769.91 | 0.00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混炼胶 | 9,769,705.31 | 18,603,433.63 |
更正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DMC\生胶 | 2,009,008.85 | 3,000,000.00 | 否 | 0.00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采购DMC | 819,690.27 | 2,000,000.00 | 否 | 0.00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混炼胶、硫化剂 | 1,175,477.88 | 3,000,000.00 | 否 | 17,755,752.21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3台捏合机租赁及采购费 | 1,686,318.58 | 2,000,000.00 | 否 | 11,101,184.90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955,080.19 | 1,000,000.00 | 否 | 0.00 |
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DMC | 3,389,734.51 | 3,389,700.00 | 否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混炼胶 | 3,789,782.48 | 0.00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销售混炼胶、固定资产 | 1,566,769.91 | 0.00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混炼胶 | 9,769,705.31 | 18,603,433.63 |
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 | 受托加工及销售混炼胶、生胶等商品 | 7,273,971.62 | 68,374,504.25 |
2.3更正前: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210,000.20 | 10,500.01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1,745,737.00 | 87,286.85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8,505,943.58 | 925,297.18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219,142.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8,480,000.00 | 8,4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 | 0.00 | 85,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33,737,580.18 | 33,737,580.18 |
其他应付款 | 杨鑫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61,320.75 | 21,964,138.22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14,150.94 | 0.00 |
应付暂估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1,411,835.13 |
应付账款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3更正后: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210,000.20 | 10,500.01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1,745,737.00 | 87,286.85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8,505,943.58 | 925,297.18 |
应收账款 | 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 | 0.00 | 0.00 | 40,068,634.09 | 2,003,431.7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219,142.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8,480,000.00 | 8,4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 | 0.00 | 85,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33,737,580.18 | 33,737,580.18 |
其他应付款 | 杨鑫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61,320.75 | 21,964,138.22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14,150.94 | 0.00 |
应付暂估款 |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1,411,835.13 |
应付账款 | 东莞宏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阳江市宏强硅胶有限公司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 | 0.00 | 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2022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更正后的《2022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敬
请查阅。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