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宏达新材(002211)公司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新材”)于2023年9月21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63号)(以下简称“《质询函》”),对公司尚存在业绩承诺未履行事项存在疑问,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公司收到《质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结合相关资料,现就《质询函》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你公司于2019年以现金方式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睿)收购其持有的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100%股权,交易对价22,500万元。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承诺,上海观峰2019年、2020年、2021年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万元、1,950万元、2,300万元。上海观峰未完成2020年和2021年业绩承诺,宁波骥勤、江苏卓睿需向你公司补偿22,500万元。截至目前,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有 13,500 万元未完成。

根据公告,你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上海观峰相关事项,但未披露处理的具体情况。鉴于上述情况,请你公司说明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解决宁波骥勤、江苏卓睿业绩承诺未履行问题以及目前的进展情况。答复:

关于上海观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根据《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23年7月向各业绩承诺方以及杨鑫等发出《现金补偿通知书》、《通知函》。但截至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骥勤投资、卓睿控股任何补偿款项。公司2022年8月已委托江苏励拓律师事务所专项处理后续上海观峰相关事项,目前计划以诉讼形式维护公司权益,但因杨鑫等涉及专网通信相关案件,公司计划的诉讼请求目前尚未正式立案。公司将继续推进该案诉讼工作,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