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监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