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查股网  2024-08-02  天融信(002212)公司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亚飚先生(以下合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计划自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起6个月内,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截至2024年8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9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96%,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926.11万元。

近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概述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吴亚飚先生。

2、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本数)。

3、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4

年2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完成(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方式:由本次计划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8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9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096%,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926.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主体增持数量(股)增持 比例增持 日期增持金额(万元)增持前 (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增持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雪莹53,4000.0045%2024/2/530.838,820,0000.7445%8,018,8000.6799%
98,3000.0083%2024/2/655.55
55,3000.0047%2024/2/733.55
310,3000.0262%2024/2/28-2024/3/13236.42
573,1000.0484%2024/3/14430.36
108,4000.0091%2024/3/15-2024/3/1881.49
孔继阳17,3000.0015%2024/2/59.98330,0000.0279%325,4000.0276%
18,0000.0015%2024/2/69.99
8,1000.0007%2024/2/74.99
吴亚飚20,0000.0017%2024/2/511.858,151,0610.6880%8,201,0610.6953%
10,0000.0008%2024/2/65.82
20,0000.0017%2024/3/15-2024/3/2015.27
合计1,292,2000.1096%-926.1117,301,0611.4604%16,545,2611.4028%

注:

1、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84,714,572股,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增持期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涉及回购注销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000,000股,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79,453,879股。

2、除前述情况外,上表中出现其他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2024年8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