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7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前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关注函涉及的相关问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2023年7月18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