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000,000股,占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12.6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9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公司本次新增的30,000,000股股份于2022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为18个月。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由20,600万股增至23,600万股。
2023年6月,公司启动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8.22万股,预留授予限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股票16.78万股。2023年9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股本由23,600万股增至23,708.22万股;2023年12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公司股本由23,708.22万股增至23,725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创通投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创通投资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创通投资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通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通投资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质押的股份数量(股) |
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12.64% | 30,000,000 |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1,250,000 | 13.17 | 1,250,000 | 0.5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6,000,000 | 86.83 | 236,000,000 | 99.47 |
股份总数 | 237,250,000 | 100.00 | 237,250,000 | 100.00 |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4年6月1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
(三)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