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桂阳大 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矿业”)、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为新材料”)于近日收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543004843)、 (证书编号:GR202543002464),发证时间为2025 年12 月8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为矿业、大为新材料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构建“资源+技术+ 制造”一体化产业生态进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也是对大为矿业、大为新材料技 术创新、研发能力的充分肯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当期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