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潘彬)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大立科技(002214)公司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5次,本人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5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对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召开的各次会议,本着严以律己、尽职尽责,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客观判断市场形势,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层深入沟通议案的相关事项,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会议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尤其对关系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就公司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董事会会议届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或事前认可意见意见类型
2022年1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8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对外担保、续任审计机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更好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尽本人应尽的职责。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大家与本人沟通,本人的联系方式为:Panbin109@163.com。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彬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