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大立科技(00221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由于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智通”)2022年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宇智通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具体金额以航宇智通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航宇智通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并同意为航宇智通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担保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担保的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方式、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本次被担保人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航宇智通作为公司北京研发中心的实施主体,在公司构建核心技术能力及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尽管长期持续研发投入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航宇智通的利润表现,但其经营行为规范、企业信用良好,并

于近期签订了金额为11,997,087.48元的产品订货合同,有经营业绩好转迹象。航宇智通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王启龙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25号楼1层101室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软件开发;销售通讯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设计;光、机、电及一体化仪器设备的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生产光、机、电及一体化仪器设备(限在外阜从事生产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航宇智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高士英持有其35.77%的股权,王启龙持有其13.23%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航宇智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8,518.739,587.13
负债总额11,501.0310,000.90
净资产-2,982.30-413.77
科目2023年1-9月(未经审计)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423.432,757.32
利润总额-1,478.74-1,626.48
净利润-1,378.84-1,626.4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航宇智通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具体金额以航宇智通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并同意为航宇智通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包括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的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担保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担保的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方式、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航宇智通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包含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授信),并同意为航宇智通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包括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的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担保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航宇智通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公司持有航宇智通51%的股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航宇智通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鉴于航宇智通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