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27  大立科技(002214)公司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2022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于2024年1月26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488.00万股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81%,过户价格为6.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各自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25%、25%、25%、25%。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有额外锁定期,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设置公司层面业绩目标,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将依据个人绩效考评等级确定。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第一个额外锁定期自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满6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本次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为25%,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2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将标的股票划转至持有人个人账户或存续期内继续持有相应的标的股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

股票权益,既计划与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合并解锁。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0年,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