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002217 股票简称:合力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股权比例下降(协议转让、解除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2023年6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力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力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除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等有损公司利益的情形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待履行的批准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调查了解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 15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出让方 | 指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让方、收购人、慧舍科技 | 指 | 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力泰、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标的公司 | 指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所持合力泰503,301,22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协议转让给慧舍科技,同时解除与文开福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合力泰的表决权比例将降至4.98%,慧舍科技将成为合力泰控股股东 |
福建省国资委 | 指 | 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表决权委托协议》 | 指 | 2018年12月,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文开福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文开福将其所持有的合力泰股份的表决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行使。 |
《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 | 指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文开福签订了《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协议约定自合力泰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变更登记至慧舍科技名下后,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文开福在该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关系及其他权利和义务终止履行。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股票 | 指 | 公司每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
法定代表人 | 卢文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717397615U |
经营期限 | 2000-09-07 至 2050-09-07 |
注册资本 | 1013869.977374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福建省国资委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曾用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卢文胜 | 无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2 | 卞志航 | 无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3 | 郑志锋 | 无 | 党委副书记、董事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4 | 蒋洪斌 | 无 | 董事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5 | 黄华 | 无 | 董事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6 | 刘铭春 | 无 | 董事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7 | 冯强 | 无 | 董事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8 | 陈勇 | 无 | 职工董事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9 | 刘松明 | 无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10 | 黄爱武 | 无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福建福州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 | 上市地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持股说明 |
1 |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星网锐捷 | 002396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星网锐捷26.07%股份 |
2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 | 福日电子 | 600203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福日电子11.97%股份,通过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福日电子15.89%股份,合计持有27.86%股份 |
3 |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华映科技 | 000536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华映科技11.42%股份,通过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华映科技13.73%股份,合计持有25.16%股份 |
4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 | 福光股份 | 688010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福光股份21.00%股份 |
5 |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锐捷网络 | 301165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星网锐捷控股股东,星网锐捷直接持有锐捷网络44.88%股份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近年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在落实福建省“增芯强屏”的战略部署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参与和承担了诸多福建省多个重点项目。由于半导体行业存在投资回收周期长、资金投入多的特点,为缓解资金压力并集中资源发展省重点项目,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合力泰503,301,2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15%)转让给慧舍科技,慧舍科技将成为合力泰的控股股东。
同时,为保障本次控股权转让顺利执行,促使合力泰实际控制权平稳转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在上述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解除与文开福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文开福在该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关系及其他权利和义务终止履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除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等有损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除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等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慧舍科技转让所持合力泰503,301,220股非限售流通股份,占合力泰总股本的比例为16.15%。
同时,为保障本次控股权转让顺利执行,促使合力泰实际控制权平稳转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文开福签署《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在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慧舍科技的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解除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文开福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在该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关系及其他权利和义务终止履行。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2023年2月8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58,346,6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3%,持有文开福表决权委托股份数量为11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7%。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为769,646,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70%。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5,045,4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8%,不再持有文开福表决权委托股份。因此,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为155,045,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8%(累计减少19.72%)。
3、本次权益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9日至4月30日,文开福因债务纠纷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文开福被动减持股份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减持后,文开福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7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5%。因此,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量相应减少至734,646,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8%。
(2)2023年6月5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慧舍科技签署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503,301,220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慧舍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5%。
(3)2023年6月5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文开福签订了《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自公司股份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变更登记至慧舍科技名下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与文开福解除于2018年12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在该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关系及其他权利和义务终止履行。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为 769,646,6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70%。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降至155,045,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4.9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包括2023年6月5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慧舍科技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同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文开福签订的《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披露的公告内容。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待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经内部审议通过,于2023年6月5日分别与慧舍科技、文开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国资审批程序;
2、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3、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4、其它必要的程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慧舍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兴龙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调查了解情况
受让方慧舍科技成立于2023年3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HQFBY26,注册资本为3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6号科技园工业大厦中70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兴龙。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认为受让方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资格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足额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款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
慧舍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李兴龙先生具有与上市公司类似的显示及光电产业背景,基于对上市公司的价值认同及发展前景的看好,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
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司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卢文胜
2023年6月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工商营业执照;
2、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电话:0591-87591080
3、联系人:池枫
(本页无正文,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卢文胜
2023年6月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莆田 |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合力泰 | 股票代码 | 0022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终止表决权委托关系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直接持股数量:658,346,632股 持股比例:21.13%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769,646,632股 享有表决权比例:24.7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直接持股数量:155,045,412股 持股比例:4.98%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 享有表决权比例:4.98% 享有表决权比例变动:-19.72%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协议转让:对应股权过户完成后 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存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存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备注:本次交易方案已经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内部审议通过,尚需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和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
(本页无正文,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卢文胜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