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力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电 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出具的《告 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2、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 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 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计划自2026 年7 月 3 日起6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1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06-029)。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10 月8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福建省电子信息集 团尚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尚未届 满,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 股份。
截至2026 年10 月8 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2,782,13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42%,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 其附属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1,466,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17.94%。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时间择机增持公 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 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 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