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2-030)详见2023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孙公司陕西拓日(定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9,800万元的项目贷款,全资孙公司澄城县东益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城支行申请人民币37,300万元的基本建设贷款。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为陕西拓日(定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和澄城县东益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基本建设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