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关于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已于2023年9月21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会在规定到期日之前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