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3)详见2024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监事会核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监事会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