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3-058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九至十三名。鉴于上述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拟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九至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至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