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02  新里程(002219)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6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杨林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最近一年(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股票最高收盘价格为3.92元/股,2024年7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79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审议本次回购的董事会召开时点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5、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股份回购后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248,175股至36,496,35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54%至1.0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00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股份回购后拟全部注销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回购期内决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减资注销的方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