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天宝1: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食品”或“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10时以非现场方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根据《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的说明》,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为线上表决与线下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可在会议开始即2024年4月23日10时后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投票表决,线上及线下投票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29日15时。
因部分债权人无法在投票系统关闭前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已向管理人提交延期表决申请。管理人经汇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后,对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时间予以延长。
现表决期限届满,管理人将各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优先债权组
优先债权组共6家债权人,该组债权总额为2,013,967,934.81元。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优先债权组债权人共6家,表决同意《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的共计5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
83.33%,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414,974,102.64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0.26%,已超过该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共242家债权人,该组债权总额为1,497,303,597.81元。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227家,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共计220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96.92%,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37,199,952.32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29.20%,未超过该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出资人组
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2024年4月23日下午已召开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会议表决未通过《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优先债权组通
过《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均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综上所述,《重整计划(草案)》 未获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符合相关条件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裁定批准,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