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天宝1:关于董事对公司对外投资议案投弃权票的提示性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对公司对外投资议案投弃权票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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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陆平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投弃权意见,弃权原因为:该董事为债权人机构委派的外部董事,天宝食品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该董事所属债权人受偿和内部决策的主要依据即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中并未提及对外投资事宜,该债权人认为无法依据现有材料对此议案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另一方面,该董事所属债权人认为此议案不涉及债权清偿事项,亦不涉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且增加该债权人资产风险的重大事项。为审慎起见,该董事放弃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特此说明。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