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盛”)、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12.8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号 | 公司 名称 | 金融机构 | 现授信 敞口额度 | 项目 | 授信 方式 | 授信期限 |
1 | 东华能源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4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2 | 张家港 新材料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2.88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二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1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
3 | 广西天盛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 0.5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4 | 宁波新材料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5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5 | 南京东华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合计 | 12.88 |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309.72亿元,其中:东华能源71.32亿元,控股子公司238.40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250.01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55.04亿元,控股子公司194.97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3.8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0.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关于签订仓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及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与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张家港”)于2023年12月22日签署《增资协议》。该事项已经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宁波百地年由马森张家港实际控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拟向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采购仓储保管及配套服务,双方拟签订《液化石油气仓储合同》(以下简称“《仓储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拟将分别位于茂名市吉达港区的码头及丙丁烷储罐、 位于广西钦州港的5万吨级码头及丙丁烷储罐为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含其境内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能源”)到港/到库的内外贸液化石油气提供装卸船、仓储保管、装车发运等服务,各方拟签署《液化石油气仓储转运合同》(以下简称“《转运合同》”)。其中广西钦州港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且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2023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茂名市吉达港区相关关联交易为本次新增,服务采购方为马森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茂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年度发生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宁波百地年库区仓储保管及配套服务 | 参照《仓储合同》执行 | 15,000.00 | 1,928.61 | 0 |
向关联人销售服务 | 茂名市吉达港区仓储保管及配套服务 | 参照《转运合同》执行 | 4,000.00 | 333.89 | 0 |
备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栏目所列金额为2024年1-2月实际货物交易量乘以拟定单价预估所得。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仓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周
一峰女士与周汉平先生回避表决。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