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已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与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4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凭借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邮编:210042;信函登记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9:00-16:30。
4、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庞亚丰;
电话号码:025-86819806,传真号码:025-86771021,电子邮箱:
pangyafeng@chinadhe.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邮编:210042。
5、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1。
2、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与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件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