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8  东华能源(002221)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1、2023年3月29日,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1,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用于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4年3月25日解除质押,并于2024年3月26日再次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2023年3月29日,周一峰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用于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4年3月25日解除质押,并于2024年3月26日再次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质权人
周一峰23,500,00015.40%1.49%2023年3月29日2024年3月25日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31,500,00099.42%2.00%2023年3月29日2024年3月25日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合 计-55,000,00029.84%3.49%---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 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限售股是否补 充质押起始日到期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周一峰23,500,00015.40%1.49%2024-03-26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31,500,00099.42%2.00%2024-03-26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合计-55,000,00029.84%3.49%------

周一峰女士上述质押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的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 数量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 数量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325,360,00020.64%00%0%00%00%
周一峰152,610,4409.68%70,002,00045.87%4.44%60,650,00087%53,807,83065.14%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131,296,7008.33%00%0%00%00%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31,684,8542.01%31,500,00099.42%2.00%00%00%
合计640,951,99440.66%101,502,00015.84%6.44%60,650,00060%53,807,8309.97%

注:上表统计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指高管锁定股,除因质押原因外不存在冻结情形。

二、风险提示

本次质押后,周一峰女士、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